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6-8 8:21:31 浏览次数:235

 

饶职字〔2016〕2号

 

上饶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为做好2016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从9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12月底前完成审批工作。市职称办受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委托省评中级体育教练等系列申报材料时间为8月1日至8月20日(不含中小学高级教师和卫生西医内外科副主任医师)。非国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0日。

 

2.中小学高级教师、卫生西医内外科副主任医师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市直单位请在9月10日至9月30日上报,各县(市、区)请在10月8号至10月30日上报。

 

二、人员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省外来赣人员须按《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赣人社发〔2012〕41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报送材料时需一并提供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

 

3.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三、资格条件

 

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继续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授级讲师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3〕72号),建设工程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江西省建设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发〔2005〕10号)。农业系列中级资格执行《江西省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赣人社发〔2015〕1号),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2.大学专科毕业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中专毕业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200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发〔2002〕18号)执行。

 

3.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并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4.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时间按年头计算。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四、有关政策

 

1.从2016年起,对未达到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学历、资历、外语、论文等要求,但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申报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科免试外语。从2016年起,县级医院、县级公共卫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3.从2017年起,改革卫生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评价,构建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体现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实现资格评审与岗位聘用有效衔接。

 

4.从2017年起,在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全省开展评审。会计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职务)名称为正高级会计师。评价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

 

5.从2017年起,从党政机关正常流动(分流、交流、调动、辞职等)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按《关于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18号)执行。

 

6.今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非国有企业职称仅设工程专业,获大学专科学历毕业满10年且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可申报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7.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全省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19号)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赣人社发〔2016〕15号)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为了切实提高评审质量,今年我市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方式继续采取材料评议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正高级教师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待国家下达指标数后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规范凭证。提供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须是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半年以上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复印件需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不再提供聘任证书。

 

2.全面推行学历查询认证和论文检索审验制度,申报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均须进行学历认证。 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省材料有效期至2016年9月底,市评材料有效期至10月底);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认证或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均须进行论文检索审验。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网址: /span>

 

com)”网站进行检索验证,SCI收录检索通过ISI Web of Knowledge(国内大学图书馆一般都有入口)网页上面的Web of Science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原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无法在主流数据网站检索到的论文原则上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具体按《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执行。

 

4. 关于课题和获奖证书的要求。第一、科研课题须提供立项证明材料(《课题立项合同书》)、结题证明材料(《结题报告》或《验收报告》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一套完整的原件资料。第二、科研课题材料中主要研究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字处)须加盖课题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第三、奖励证书需附颁奖部门下发的获奖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登录“江西卫生计生人才人事网”,按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称办要求准备材料,材料上报至市职称办时将不再受理单位和个人增补材料等事宜。

 

六、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要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坚持“公开、展示、评估、监督”的申报办法,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估,严格把好推荐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查并做好公示公展工作,存在弄虚作假的或其他违规行为的一律不得报送。资格审查时,要求出示申报材料公示公展现场小视屏。

 

3.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审查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信息是否准确完整、申报程序是否规范、申报系列专业是否与岗位和从事专业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问题并及时退回;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要将不良信息记入其诚信档案。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向政府职称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前,还须以适当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严肃评审纪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确保评审结果公平公正。

 

 

 

 

 

上饶市职称工作办公室

 

                             2016年6月1日